理性、自利、公平與利他

 理性與自利簡單的說就是追求自我利益最大。這是古典經濟學對決策者(消費者與生產者)行為的假設。然而,這個假設卻不被一個賽局實驗的結果所支持。這個賽局稱為最後通牒賽局(Ultimatum Game)在這賽局中,一名提議者(Proposer)向另一名回應者(Responder)提出一種資源分配的方案,如果回應者同意這一方案,則就照這方案進行分配;如果不同意,則兩人什麼都得不到。按照自利理性的假設,只要提議者將少量資源分配給回應者,他就應該同意。因為這樣比什麼都沒有來得好。

 在實驗裡,通常以大學生為研究的對象,被分配的資源為美金十元。根據Thaler (2016)回應者至少要獲得20%(即兩元),他才同意;而根據Davis and Holt (1993) 回應者會拒絕少於30%(即三元)的提議。如果回應者是理性自利,不在乎公平,應該不會去拒絕分配到的20%30%。顯然,他在乎分配的公平,願意犧牲一些利益去懲罰提議者的不公平對待。而提議者是否在乎公平?這裡是無法確認,提議者提出比較公平的分配,有可能是在乎公平,但也可能他不在乎,只是考慮到回應者會拒絕不公平的分配,所以不得已而提出較公平的分配。

 以上的實驗結果並不會因為被分配的資源的相對大小而有差異。有人以100美金做實驗;有的以窮國家的人民為對象,分配的資源為三個月的所得,也有同樣的結果。

 欲了解提議者是否在乎公平或有利他主義,須利用另一種賽局的實驗。此賽局稱為獨裁者賽局(Dictator game)。與上述的最後通牒賽局最大的不同是,資源分配不需回應者的同意權,完全是提議者決定。因此,提議者就像獨裁者。根據Hoffman et al. (1994)的實驗結果,在被實驗者(獨裁者與接受分配者)匿名的情況下(獨裁者與接受分配者彼此都不知對方),有46%的提議者會提出至少3(10元中)給接受分配者。但若加上實驗者與被實驗者彼此都不知對方,則只有16%提議者會給對方至少3元,給對方5元以上的幾乎沒有。平均而言,接受分配者只拿到1元。此顯示,大部分的提議者不太在乎公平。而有些提議者在乎是否被別人感覺是公平的人,而自己心中是否公平並不重要。

 Eckel and Grossman (1996)將匿名的接受分配者改為眾所周知的慈善機構,則有40%的提議者會提出至少3(10元中)給接受分配者,給對方超過5元的有25%。平均而言,提議者給出3元。因此,有些提議者是犧牲自己利益的利他主義者。可以預期的是,如果接受分配者是自己的親朋好友,利他行為的比例會更高。

 以上實驗結果可以支持自利是大多數人具有的穩定特質。古代中國人的哲學家韓非子所著的一書,即開宗明義提出人性自利的觀點。而公平的想法通常會在自己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時強調出來,而且願意犧牲自己一些利益去懲罰做出不公平的人。而有一部分的人會在意是否被別人感覺是公平的人。願意犧牲自己利益的利他主義者相對較少。

 人是理性的是不被支持,因為人容易情緒化。例如,受到不公平的待遇。根據生理學家,人腦有感性跟理性的系統。 理性系統是以感性系統為基礎。 如果沒有穩定的情緒,很難做出理性的決策。人的情緒化往往做出非理性的決策。

 人的不理性,根據2002年諾貝爾經濟學得主Kahneman 的說法,是因為人的思維有系統一和系統二。 系統一是快思, 系統二是慢想。快思是直覺判斷, 慢想就是精打細算,深思熟慮。 大部分人都喜歡用系統一,而不願意動用到系統二。但需要用到系統二才能找到理性(或最適)的決策。

 人的不理性也可以用另一種賽局,囚犯困境,的實證結果看出來。請看下一回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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